广元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
罪犯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
为了全面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刑罚执行的相关规定,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广元市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为期4个月的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
经核实,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共103人,余刑3个月至1年的49人,余刑1年以上的12人。经过清理纠正,全市看守所现有留所服刑人员66人,余刑3个月至1年的25人,余刑1年以上的11人。并决定对应当送交监狱执行而尚未及时送交的11名在押人员,限期于4月20日前送交监狱执行,同时,对应当减刑的及时提请减刑,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日前,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此次专项活动中作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