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王艳阳、省司法厅法制处处长王晓峰、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陈星文一行到广元指导调研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市检察院、司法局分管领导陪同调研,人民监督员刘胜利、苏满荣等6人应邀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介绍了在职务犯罪案件、特定刑事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具体做法、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随后参与座谈的人民监督员踊跃发言,交流了从事监督工作以来的心得体会,对检察机关以开放自信的心态主动接受监督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广元检察机关从对“七种情形”案件提交监督,到办案过程广泛邀请监督,既拓宽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的渠道,也展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对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出了意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目前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监督程序、操作办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方面都是探索性的,没有一套完整的权威的法律规范,希望加快立法步伐;二是目前人民监督员均由检察机关选任管理,不利于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希望尽快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解决人民监督员“为谁负责”的迷茫;三是尽管检察机关通过会议通报、寄送联络专刊、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让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但从案件监督的角度看,知情渠道仍然有限,希望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四是人民监督员对自身工作和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往往不能兼顾,希望建立专业化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五是目前人民监督员的知识结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都与当前监督司法办案的要求不相适应,希望加大专项业务培训力度。
王艳阳主任、王晓峰处长分别对广元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一是领导重视,通过检委会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让人民监督员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监督部门主动作为,与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协调,使监督工作开展有序;三是人民监督员工作扎实开展,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监督的程序十分规范,监督要求相当明确,监督权利有效保障,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四是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采取严把选任入口关、严把教育培训关、严把安全保密关的做法,为全省将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任管理交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后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表示,为使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将赴省内外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借鉴一些成熟经验做法,真正让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检察改革和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四川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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