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开展“三严三实”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弘扬传播正能量、讲好检察好故事、唱响检察好声音,充分展示新时期检察官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勤于奉献的职业风采,省检察院政治部、省精神文明办与华西都市报社联合组织开展四川省检察机关首届“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最信任的检察集体”评选活动。剑阁县检察院陈传少、利州区检察院龙雨,苍溪县检察院分别入围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最信任的检察集体候选名单。网上投票将于4月21日起正式开始,请网友们登陆省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sc.jcy.gov.cn/jcgpxhd/)给予关注。现将广元市检察机关候选检察官陈传少、龙雨,候选集体苍溪县检察院先进事迹刊载如下。
一、陈传少同志先进事迹
陈传少,男,汉族,现年5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剑阁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一级检察官。2011年,获中央政法委表彰“优秀党员干警”。2013年和2014年,先后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被四川省文明办评为“四川好人”。
从检22年,他长期工作在改造在押人员第一线,挽救了无数在押人员,即使身患肾癌、肺病、胃病等多种疾病,被病魔推到了生死边缘,仍乐观坚强,微笑工作。他敢于监督,忠实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无论是提押手续不全,还是刑期计算有误,他都有错必纠,先后纠正判决刑期错误6人。他倾情帮教,运用热心、细心、耐心、真心“四心”工作法,帮教、感化在押人员。通过“亲情电话”帮助在押人员与家人互报平安;通过“亲情短信”帮助在押人员儿子顺利考上理想的大学,感化其积极配合办案;通过“亲情助学”教育挽救涉罪青年改过自新,重归社会;通过“亲情探望”帮助在押人员为80岁老母庆生,让老人乐享天伦。虽然生活窘迫,但他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在监所检察岗位上默默奉献。
特点概括:陈传少:敢于监督,坚守正义;倾情帮教,寓情于法;乐观坚强,微笑工作.
二、龙雨同志先进事迹
龙雨,男,汉族,现年33岁,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工作4年来,他凭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对检察事业的追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踏实工作,年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干部。2013年,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广元市十佳法治人物”。
在他的努力下,该院未检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从精到新,走出一条具有广元特色的未检发展之路。他作为主要执笔人,编撰《为了明天——广元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该读本已成为全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读本;他组织策划“全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推进会”,将该院未检工作中形成的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和预防体系化“三位一体”经验做法向全市进行推广,获得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他所参与打造的“三基地一课堂”这一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检察系统一道亮丽的名片,得到普遍赞誉。在他带领下,利州未检工作成绩斐然,先后荣获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多项。他还积极学习、探索,先后参加全国、省部级征文比赛,获奖10余次。
特点概括:以一己言行守护身旁一寸光明,以一己公心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三、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公正司法,为民执法,2014年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关注民生,严肃查办涉农案件。2014年,立案查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立案查处涉及地质灾害整治、避险搬迁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件5人。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把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全县绩效考核项目,成立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该项工作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
加强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监督村组把违规收取的17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和挪用的11万元避险搬迁安置费退还农户;把司法救助纳入全县社会救助范围,近两年为17名相关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4.9万元。
深化阳光检务,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阳光检务大喇叭、直通车、影视窗、工作站、触摸屏“五直通”工作法让检务公开走到了群众身边。已播放检察大喇叭18期,安放检务公开触摸屏4台,安放检察数字视频机18台,阳光检务直通车覆盖全县32个乡镇。2014年6月5日,该院阳光检务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了事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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