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天区依法对一起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适用强制措施案件纠正违法。
经查,2015年3月10日,朝天检察院在办理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裴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时发现,区公安分局在侦查过程中,在未对裴某某作出立案决定的情况下,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强制措施的规定,违反办案程序,属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经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启动侦查活动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纠正违法行为, 确保案件质量。
目前,公安机关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已及时作出整改,并向区检察院回复了纠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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