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加强学习,领会精神。要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三要坚持立足广元检察工作实际,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市院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严肃检察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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