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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11名基层干部宣判百余群众送3面锦旗

发布时间:2014-12-17  来源:本站  点击量: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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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剑阁县检察院坚持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办案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办案第一标准,大力开展“拍蝇护民利”专项办案行动,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系列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窝串案。从3月开始,短短4个月,下寺镇9名村官、3名镇干部相继“落马”,现已作出有罪判决7件1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余元。

        日前,剑阁县法院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下寺镇下寺村党支部书记母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下寺村委会主任杜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下寺村委会文书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下寺村委会出纳柯善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缓刑五年。下寺镇沙溪社区居委会主任杨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被昭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两年;沙溪社区居委会委员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下寺镇渡口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渡口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渡口社区居委会文书何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原下寺镇副镇长涂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原元山镇党委书记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四年。

        该系列案件是广元市检察机关历年来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人数最多、群众反响最强烈的案件,在市、县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力震慑了基层腐败分子,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下寺镇群众百余人敲锣打鼓、鸣放鞭炮,为剑阁县检察院送来3面大红锦旗,赞誉办案人员“为民执法,公正严谨”,是“群众利益的守护神”、“人民的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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