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安民警渎职侵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市检察院反渎局与市公安局纪委共同签订了反渎职侵权联席会议制度。
该制度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主要围绕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交流、犯罪预防、民警维权、执法监督、涉警命案处置等方面相互交流,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协商有关工作。检察机关应当邀请本院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参加会议。二是对涉及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对反映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和违法违纪的信访案件,特别是疑难、重复信访案件,双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沟通情况,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应当及时抄送对方。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三是公安机关受理的公安民警渎职侵权违法违纪案件,经审查认为已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受理的公安民警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经调查不构成犯罪但应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以及处理建议提供给公安机关。四是双方应组织开展对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方面的突出问题、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等的专题调研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惩治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水平。五是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正当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应及时介入调查,共同维护好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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