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潘维克、马开洪同志到昭化区检察院派驻昭化检察室调研指导工作,并同昭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对昭化检察室 “1+2”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继续加强基层法律监督,形成一套有效的制度体系。二要完善并用好预防约谈机制,解决基层干群矛盾突出的问题。三要服务好昭化古城旅游,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基层检察室。
广元市昭化区检察院推行派驻基层检察室“1+2”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该模式以派驻基层检察室为平台,以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发展方向。一是建立“室点员”三位一体联系服务群众一线平台。在昭化镇建立派出检察室,在所辖昭化、红岩、沙坝、大朝、朝阳5个乡镇建立检察联络点,聘请检察联络员。二是强化对基层组织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基层行政执法活动、“两所一庭”等基层执法活动的监督。三是促进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整体推进。建立以个案查处为“点”、以执法部门为“线”、以基层组织为“面”、以各行业为片的“立体式”职务犯罪预防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五进”活动。建立“乡镇干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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