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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阆”携手助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作办法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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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检察院依托与阆中、南部检察院建立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作办法》,成功携手办理了一起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案件,并就该案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综合履职线索向阆中市检察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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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伏某某2023年以来多次在阆中、苍溪两地伙同他人窃取他人财物。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伏某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因其作案时系未成年,到案后认罪认罚,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其平时表现良好,有较好的帮教条件,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11月6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伏某某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伏某某居住在阆中市,为更好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苍溪县检察院与阆中市检察院取得联系,借助阆中市检察院合作的社会服务帮教机构共同制定科学、个性化、针对性强的考察帮教协议。定期安排伏某某参加公益劳动、接受法治教育、定期进行面谈,以多种方式对其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教育矫治。同时,苍溪县检察院将定期与阆中市检察院就帮教考察情况开展交流通报,随时跟进伏某某接受帮教考察的情况。待考察期届满,苍溪县检察院将根据伏某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今年9月27日,阆中、苍溪、南部三地检察院会签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作办法》,从跨区域案件办理、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业务研讨交流、信息宣传协作、综合救助、异地帮教考察等方面就三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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