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广组干复〔2014〕39号):
沈晓黎同志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起计算。
中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4年9月10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