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广元市检察机关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将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方案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径。要结合执法办案,将网格化民生检察服务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要便民利民,在开展各项民生检察工作中,尽可能方便群众,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民生检察,逐步拓展工作领域。要量力而行。立足于检察机关现有条件,本着需要和可能,力所能及,注重实效。
该方案已在剑阁、青川两县试点。试点县院着眼乡镇村社全覆盖,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除中心城镇派驻基层检察室外,以市县机关科室为责任单位,在乡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中小学建立青少年阳光检察站,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重点联系失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等8类重点人群(户),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做好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各站、点和联络员应当充分利用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及时掌握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各种诉求。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能就地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就地解决的,依照工作流程及时整理上报,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解决。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依规定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并及时回复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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