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利州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专项推进会,对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会上,何萍副检察长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的通知,解读了“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四号检察建议”内容。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绍连围绕辖区内窨井盖工作基本现状,对专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推动建立协调机制。 要进一步与窨井盖管理部门沟通,了解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深入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当前窨井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是强化内部力量整合。要建立侦查监督联动工作机制以及涉窨井盖线索移送机制,逐步形成刑事办案、侦查监督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合力,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 要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两高一部”《指导意见》和“四号检察建议”,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媒体监督窨井盖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窨井盖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奏响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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