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3月9日以来,旺苍县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司法行政单位走进旺苍县茶叶主产区木门镇、五权镇、高阳镇的茶园和县城街道连续开展4次保护“米仓山茶”产业法治宣传活动,为旺苍春茶生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当前正值旺苍春茶生产销售旺季。宣传队伍深入茶园主动走到茶农和周边群众身边,根据各个单位自身职能特点,宣传介绍了本土茶叶品牌保护机制、买到假茶怎么维权、茶叶生产技术规范、民事纠纷处理、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与大家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旺苍县城区、乡镇街道的人口密集区域设置集中宣传点,分发商标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常见常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截止3月16日,4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宣传将什么是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权等法治意识牢牢扎在茶产业从业人员和周边群众的心中,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今年1月,旺苍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组织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司法行政单位会签了《关于大力保护中国农产品标志性品牌“米仓山茶”的意见》,形成区域内首个公共品牌保护机制。此次旺苍县检察院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联合会签单位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将“米仓山茶”品牌保护机制落到实处,为旺苍茶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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