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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检察院检察技术助力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取得突破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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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院第四检察部收到一起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以未收到法院开庭传票而被缺席宣判为由,向我院提出民事检察监督。调查中,申诉人之妻否认“开庭传票《送达回证》被送达人签名栏中所签字笔迹为其本人所写”,案件办理就此受阻。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案件承办部门随即向本院综合业务部申请技术协助。在充分听取技术人员的意见后,承办部门决定对“争议签字”进行笔迹鉴定。随后,本院技术人员会同案件承办人,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对申请人之妻以往不同时段的签名材料、书写材料以及现场书写材料、现场签名字迹进行了样本提取、封存,并对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在鉴定中,我院综合业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与有关鉴定机构进行衔接,在鉴定机构的意见下,技术人员还对样本进行了补充提取。经技术人员与有关鉴定机构的数天协作,最终完成了对10余份样本的审查和检验,并形成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认为:该案检材与样本的书写笔迹间存在本质性差异,《送达回证》被送达人签名栏所签字迹不是本人所签。

据此,本案的关键性障碍得以解决,关键性证据也就此予以锁定,案件办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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