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朝天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区法院所制作的判决书存在引用法律错误等问题,遂向其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区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出台了《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层级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在各类法律文书的签发层级管理上,明确规定了审判庭、立案庭、各人民法庭所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以及执行局的执行文书、审管办的法律文书审核及签发程序,明确了审批程序和具体责任人员;二是在裁判文书的质量审查把关程序上增设了司法文书签发前由审管办、案件质量评查委员委员审核,把好质量关;三是制定了裁判文书问题的处罚制度。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通过相关渠道(包括检察院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错漏或者其他不当之处时,对案件承办人、文书制作人、评查委员会委员、签发领导的经济处罚措施;四是将裁判文书质量及上网工作,纳入业务庭绩效考核和年终评先选优,对工作落后、文书错误突出的部门和承办人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同时,区人民法院在回复中表示衷心感谢,并欢迎检察机关今后继续加强对法院的审、执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促使审执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养成严谨办案的作风,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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