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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01  来源:本站  点击量: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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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一条线  抓住四个点

广元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广元市检察院计财处组织全市两级院计财部门干警集中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学习,市院莫小彪副检察长全程参与,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

    会后,市院党组听取了计财处对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要求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各院、各部门,在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过程中,要理顺一条线,即:理顺从高、省检院、市院到基层院检务保障这条主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抓住四个关键点,确保《办法》执行到位,努力开创广元检察财务管理工作新局面。这四个关键点分别是:

    一、抓“紧”观念转变关键点。要求各基层院制定再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办法》核心要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广元地处贫困山区,地方财政薄弱的现状,主动加强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实现由“等米下锅”向“找米做饭”转变。通过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凸显计划财务工作实效,为全市检察机关实现年度重点工作“检务公开”创新工作提前一小步、“力争更多单项工作走在其他市分州院前列”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为“办案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

    二、抓“实”制度执行关键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压缩“三公经费”管好家,制定“三公经费”实施细则,实行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关”程序,落实会议定点管理、公务卡结算等规定,坚决控制接待标准和用餐地点,杜绝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吃透中央文件精神,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采用借用置换等方式积极筹措“两房”建设项目资金,力保“两房”建设稳步有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控车辆编制,严把配车标准,积极争取市级部门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为办案第一线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三、抓“牢”监督制约关键点。加强《内控》制度落实,实行自查、互查、排查、督查“四级控”,强化会计和内控责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控制,财务分析客观真实。完善细化《内控》制度,按月组织部门排查,每季度自觉接受本院监察部门监督审计,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警钟长鸣。确保“三公经费”接受市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检查不出问题。

    四、抓“好”科学管理关键点。按照计财管理更新规定及时调整账务科目,完善管理制度及程序,实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旧有序衔接。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完成新账设立,确保会计科目余额准确规范地进行调整,“基建账”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合并进“大账”。

    3月28日广元市院莫小彪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计财工作会议,传达了院党组要求,组织各院分管副检察长、计财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抓好“一线四点”贯彻实施《办法》研讨制定实施措施。通过学习研讨,各院纷纷表示,将组织计财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把握《办法》核心精神,注重“四个结合”,“五个加强”,大力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做好机关宣传工作,争取全体干警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凝心聚力,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全市检察计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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