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广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就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在前期“先学习、先介入、先调研、先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指示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马华、省委督导组组长蒋维君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磊同志在广元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对全市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研究讨论了市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和实施方案。
党组书记张树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实践创新、是推进我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政治机遇、是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二是行动上自觉。领导带头作表率,做到全身心投入。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三是突出检察特色。重点抓好“四个结合”,即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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