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由昭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曝光的聋哑人团伙盗窃案在元坝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观摩评议庭审。
该聋哑人盗窃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清晰。有专人负责“业务培训”、专人管账、分小组实施盗窃,还不定期召开盗窃团伙“组织会议”,形成金字塔形的管理结构,俨然公司一般运作。近两年来,该团伙辗转河南、宁夏、甘肃、四川等地,作案20余起,共盗得现金23.9万余元,2012年12月底,被告人在巴中、广安等地陆续被抓获。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招募聋哑人入伙,分工明确似“公司”
2012年4月,被告人贾某某、李A等人在山西省运城市策划招募聋哑人从事盗窃活动,商议由贾某某负责管钱,陈某负责记账,被告人李A负责“业务”培训。陈某带领成员汪某某、晋某某实施扒窃,姜某某带领一组有成员李B、王某、徐某某、贾某某、董某等人实施盗窃,张某A带领成员李C、张B、张某C、颜某、刘某某等人实施盗窃。2012年8月,随着团伙成员的增多,该团伙在山西省运城市一宾馆召开会议,制定纪律:一是所有盗窃的现金统一打款至贾某某管控的“王某”或“汪某某”建设银行卡上,各组盗窃的现金交组长做好记录,以便年终统一分配;二是不准使用手机与家人联系,不准和陌生人交流,如果被警察抓住,不准出卖“老大”等;三是明确作案目标,盗窃主要针对各市县区乡超市或商店的二楼寝室。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嫌疑人“一个都不少”
2012年12月区公安分局提请逮捕一起盗窃案,该案聋哑人姜某某、王某、李B、徐某某流窜至元坝区太公、虎跳、旺苍三江、黄洋等乡镇4次盗窃作案,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此案中,发现该案不仅是一般个案,可能还有其他嫌疑人参与作案,应当是有组织有领导的犯罪集团,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向侦查机关提出了下一步侦查方向的建议,要求深挖余罪漏犯,深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以赃款去向为线索,突出审讯重点,快速固定现有证据,并形成详细的侦查提纲。公安机关采纳了区检察院的引导侦查建议,加大了对嫌疑人的审查力度,经过缜密侦查,从中获取了以贾某某、李A为首的聋哑人盗窃集团的犯罪事实,抓获涉嫌人员二十余人,并逐级上报,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公诉人有力指控犯罪,充分保护聋哑人合法权益
2013年5月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障特殊主体诉讼权利。在审查环节,聘请手语老师翻译告知其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在庭审前,围绕本案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对被告人可能翻供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出庭预案,拟定讯问提纲、举证计划、质证预案、公诉意见和辩论提纲等多份材料,并召开三次庭前会议,向辩护人和被告人开示证据。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采用多媒体示证、PPT演示投影等方式,全面客观地展示证据,又让聋哑被告人直观感受,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均认罪伏法,并表示今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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