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公示公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6-02-1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6-01-20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5-12-24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公示   2025-11-27      ·广元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2025-10-2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基层动态

青川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4-01-09  来源:本站  点击量:6185  
分享:

    近日,青川县检察院依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被告人杨刚,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被告人王其贤提起公诉。

    经查,2013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其贤以8266元的价格从杨X处购得黑熊腿三只,赤麂十只,毛冠鹿五只。在驾车返回途中,行驶至沙洲镇时,被青川县森林公安局现场挡获。青川县森林公安局搜查被告人王其贤家时,搜出十七只黑熊腿。经四川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王其贤非法收购、运输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为黑熊腿20只(可对应个体至少为7头黑熊个体),赤麂10只,毛冠鹿5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