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院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案件管理
发布时间:2013-09-24 来源:本站 点击量:4799
近日,苍溪县院讨论修订了《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将原来由控申部门负责的“对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正式调整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风险评估预警是执法办案活动的必经环节,应当每案必评、每个环节必评、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办法》规定,在作出各类执法决定前,应当全面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全面、全程、动态评估,坚持评估预警和处置化解的统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使用法律关,确保实体处理正确和程序规范、合法,筑牢在办案各环节同步化解矛盾纠纷的思想基础,积极探索对可能引发上访和其它不稳定因素的先期预警、分析、化解方法,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变被动处置为事前预防。《办法》新增加了案件承办部门对情况重大、紧急、事态严重的风险事项,应当及时通知政治处、办公室、技术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措施。要求控申部门应当对发生信访的执法办案风险案件建立信访档案,跟踪信访动态,做到一人一档或一案一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夫人处置措施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