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苍溪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建立乡镇检察室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县地域分布情况,经县编委同意,于2012年8月在全县较为偏远、人口相对密集的东溪镇和龙王镇建立了东溪检察室和龙王检察室,两个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10个乡镇,其中东溪检察室辖6个乡镇(东溪检察室距县城80公里,龙王检察室距县城60公里)。在工作中,该院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努力将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把检察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检察室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联络室工作的支持,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增设了检察室机构编制,落实了检察室办公场所,两个检察室按“一厅两室”进行装修,面积约70平方米。同时,配备了电脑、电话,制作了统一规范的检察室牌匾及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活动纪实、宣传标语等,设立了公示牌和举报箱,为全面开展联络室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每个检察室设主任一名,干警两名,每个检察室配备警车一辆。在基层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检察室工作人员落实了住房,解决了生活就餐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检察室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检察室与派出所协作机制》、《乡镇检察室与内设科室工作衔接制度》、《检察室与控告申诉科工作衔接制度》等加强检察室管理的规章制度。今年,重点对检察室与控告申诉检察科、与本院其他科室的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较为规范的试行办法,以确保检察室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创新举措,建立检察室三级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深化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新途径,创新建立了检察室三级工作网络,即:乡镇格局大网络:在东溪检察室和龙王检察室10个辐射乡镇建立检察联络站,密切联系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各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做好信访、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同时在10个乡镇聘请检察联络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信息员、社会管理创新的观察员、公正廉洁执法的监督员、职务犯罪动态的情报员,形成了以2个检察室为中心、覆盖10个乡镇的检察室工作网络,实现了检察工作平台前移。村社校企中网络:在东溪镇清泉村、龙王镇三房村等161个村社、学校、重点企业等基层单位建立检察联络点,聘请检察信息员,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认真调查社情民意,如实反映群众心声,协助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入户访民小网络:检察干警变“被动邀请”为“主动上门”,开展送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乡镇、进村社、进学校活动,坚持经常性的带案下访、联合接访。去年以来,东溪检察室成功化解和协助化解社会矛盾10余件,其中群体性事件2件,重大矛盾事件1件,为群众排忧解难8件。
四、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延伸触角,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对辖区“两所一厅”工作联系制度,促进辖区内“两所一厅”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东溪检察室集中开展职务犯罪警示讲座3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件2人,移送立案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次。二是贴近基层群众,接地气惠民生。东溪检察室针对春节过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现象,组织干警在东溪汽车站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口袋书”,并进行法制宣传咨询,让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时懂法、知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受到外出务工人员的一直好评。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窗口”作用。通过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向乡镇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稳定隐患问题赢得先机。春节前夕,龙王检察室督促新观乡政府为41名“三职干部”发放补助金30720元。四是加强社会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配合矫正执行主体确定矫正的重点、制定有效的矫正方案,每月组织被矫正人员接受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接受被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控告,纠正不当的执行行为,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五是在社区检察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召开了社区检察工作研讨会,邀请辐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商谈提高社区检察工作的有效措施,主动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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