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公示公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2025-03-07      ·关于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02-07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公示   2024-12-10      ·2024年度广元市检察系统拟聘用书记员公示(第二批)   2024-09-30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24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基层动态

青川县检察院依法履职有效保护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13-09-10  来源:本站  点击量:4502  
分享:

    近日,青川县检察院依法督促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起诉汤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青川县法院判令汤力支付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金40050元。

    经查,2010年10月26日,汤力租赁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小坝安居小区9号经营窗帘店,合同约定,每年度提前预收下一年度的房租,而汤力至今未交,截止2013年3月,汤力欠交15个月租金共计40050元。据此,青川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之规定,向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了督促起诉意见书,国投公司采纳意见及时向青川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青川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诉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