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6月18日,广元市昭化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何某诈骗、敲诈勒索案,广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杰带队到庭审现场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为提升检察官当庭指控、辩论和应变的出庭公诉能力“把脉开方”。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诈骗、敲诈勒索犯罪事实,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开展举证质证,系统呈现了犯罪事实和脉络,并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重点组合出示证据,通过严密论证有效回应了质疑。最后从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摊贩的利益,还影响了夜间经济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进行了深刻的庭审警示教育。
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评议会上,公诉人对庭审中的不足及时总结复盘谈体会,评议组成员对公诉人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庭审实战直击要害,分别从法律文书质量、举证质证策略等多个角度提出了会诊良方,观摩庭审的干警也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比自己庭审表现,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展开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复盘总结。
庭审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阵地,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官的核心业务之一,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维护。肖杰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积极向市院报送观摩庭案件,市院将加强指导,共同打造精品案件。二是持续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要注重起诉书前后表述的一致性,审查报告撰写要繁简得当。三是庭审举证质证要详略得当,突出重点,增强庭审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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