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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检察院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搬进党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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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6月16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波、杨涛分别在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会议室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来自县级13个部门单位的近百名领导干部聆听宣讲。

为持续推进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营造全社会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部署,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宣讲活动,为让宣讲更加生动具体,充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收集了相关素材和典型案例,明确专人制作PPT课件。

宣讲会上,田波、杨涛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检察职能,通过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系统阐释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违规情形和责任追究以及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对保障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廉洁性,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施行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并就行政执法机关支持、配合、监督司法机关执行好“三个规定”提出具体建议。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三个规定”实质内涵及政策要求的理解,提升了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大家纷纷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还签署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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