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石。6月3日上午,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梨韵·青蓝”未检团队来到鸳溪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法治建设根基在底层、薄弱在乡村。着力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有力抓手。而校园法治建设是实现文化振兴、践行人才先行的重要体现之一。”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法治副校长马文龙在法治课上讲道。
“同学们知道责任年龄是什么意思吗?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有什么区别呢?”
“我已经小学毕业了,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吗?”
“端午节期间,老师可以组织同学们集体补课吗?”
“帮妈妈买酱油,我可不可以顺便买一张彩票?”
“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刑罚的人,可不可以当老师?”
......
法治课上,检察官李开春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以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同学们宣传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权利遭受侵害时自我保护措施。同时,以播放宣传片和课堂问答的方式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增强同学们的警惕意识和法治观念。
活动结束后,苍溪县检察院向鸳溪小学捐赠了一批学生体育用品,并向乡村振兴对接村垭口梁村的10名留守儿童送去爱心书包和文具。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94号 电话:0839-5222361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