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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8-05-15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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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至诚镇人民政府违法履职一案”公开宣判。

  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处理场镇生活垃圾,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巴州区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8年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杨柏法庭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支持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如下:责令被告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至诚镇人民政府镇长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增添措施,积极整改,不上诉。

  案件始末 检察院告镇政府 最高检审批发起公益诉讼

  去年6月下旬,通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将未分类的场镇生活垃圾运输至一河边露天倾倒。随后,检察院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职,规范处置场镇生活垃圾,并对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8月9日,巴中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两个多月,深入现场勘验21次,并首次使用无人机高空拍摄。调查证实至诚镇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置程序和标准处置生活垃圾。去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4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对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至诚镇人民政府违法履职一案”进行了报道。该案系四川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全国非试点地区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影响 全县加快建设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该案的宣判,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什么影响?“镇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对原垃圾倾倒地进行封场达标处理。”至诚镇镇长说,等待县上统一修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前,对全镇现有的垃圾实行统一回收,运往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确保全镇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目前,包括至诚在内的通江县都在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在该案宣判前的4月6日,通江县新场镇垃圾热裂解处理场,10余名工人正在对全镇11个村1个居委会统一回收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热裂解处理。

  据介绍,这是通江县第一批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去年3月启动。该建设项目经公开招标,采用热裂解垃圾处理方式等先进工艺,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除了新场镇垃圾热裂解处理场已投入使用外,通江县广纳、火炬、涪阳、至诚、诺水河、空山等6个乡镇垃圾热裂解处理场正在加快建设。今年9月底,第一批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将覆盖邻近16个乡镇垃圾处理。

  据了解,通江县将在三年内筹资2.5亿元,拟在全县分片区修建垃圾热裂解处理场28座,垃圾收集点1230个,垃圾池3272个,垃圾转运站66座。中远期规划建设餐厨、医疗、建筑垃圾处理场等设施设备。预计到2020年末,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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