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指出,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规律运行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办案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的现实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化认识,不断增强搞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李如林强调,要坚持原则,切实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依法进行,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合法性;有利于检察权运行,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效性;坚持顶层设计,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性。
李如林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整合内设机构,实现办案组织扁平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选好主任检察官,实现优中选优,进一步树立改革试点导向;科学划分权限,实现责权利相统一,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内部制约有序,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完善配套制度,实现职业保障有力,进一步强化检察官职业荣誉感。
李如林强调,要加强领导,全力推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及时总结改革阶段性成效,研究存在的问题,探索改革深化路径,为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经验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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