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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检察院突出“快、大、广” 强力推进执法深度公开

发布时间:2013-11-25  来源:本站  点击量: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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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青川县检察院统筹思路,明确重点,强力推进执法深度公开,倒逼队伍执法公信力提升,取得明显进展。自8月1日正式试行以来,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接受监督范围不断扩大,执法办案得到更多关注,检察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捷,工作部署落实快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今年6月中旬,张检到青川调研时提出进行执法深度公开试点后,县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执法深度公开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于10天内出台《关于认真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亲和力的实施意见》,作为执法深度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分别召开院务会、检察长办公会,对执法深度试点工作征求意见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确定5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方案。起草《执法深度公开五项规定(试行)》(草案),召开执法深度公开意见征求会,邀请法院、公安、司法、律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20余人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工作建议,进一步对草案进行完善。专门召开检委会对草案进行研讨,并邀请市院研究室旁听指导,围绕草案“从纸面到落地”进行深入讨论修改,确保草案更加切实可行。张检专门听取了方案起草工作汇报,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并对如何做好执法深度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加快推进实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规定期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办公室牵头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相应栏目,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二是案管办牵头与各相关部门制定了《诉讼进度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法律文书上网公布实施细则(试行)》、《检察听证见证操作规则(试行)》等工作细则,设立了法律文书公开审查办公室。三是技术部门牵头添置了电视显示屏,对电子触摸屏进行改进并联通了门户网站。通过系列扎实工作,确保了执法深度公开试点工作于8月1日正式运行。

     二、内容全面,公开深入,执法公开力度大

    (一)实现两类公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诉讼进度和法律文书。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诉讼进度。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立案(受理)时间、案由(涉嫌罪名)、犯罪嫌疑人(申诉人、申请人)、承办部门、承办人、强制措施情况及办理结果等内容由案管办统一在检察门户网站“诉讼进度查询”栏目以及大厅悬挂电视显示屏上进行公开。同时明确了公开的审批程序和公开的时机。截至目前,已公开71件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案件诉讼进度信息。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将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书,复查决定书由案管办统一在检察门户网“文书查询”栏目上公开,要求上网法律文书不完整表述当事人的具体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涉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对证人、被害人仅显示姓氏方式保护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信息,案件事实表述简明扼要,尽量避免向社会公开犯罪方法、过程等。公开起诉书26份,浏览量共达4500人次,单份起诉书浏览量达最高达325人次。三是明确公开的审批程序和时机。规定公开内容先由承办人提出是否上网的意见,案管办审查,检察长批准后再公开。规定诉讼进度在诉讼程序性信息发生后即公开,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起诉案件有同案犯在逃,在同案犯归案后公开;审查逮捕案件在逮捕执行后公开;起诉书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开庭前进行公开,如有同犯在逃的,则在其归案后再公开。

    (二)搭建五个平台。在门户网站开设交流平台,促进检民良性互动。一是建立检察长信箱,实现检察长网上接访,并与网民直接对话,进行问题沟通、意见交流、信息往来。二是建立预约平台,包括当事人约见案件承办人预约、律师阅卷及约见案件承办人预约、接访预约。三是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平台,方便代表委员表达意见,对检察工作提出建议。四是建立留言咨询平台,接受网民朋友网络留言咨询以及其他诉求,促进检民互动。五是建立举报平台,网上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申诉。同时,开通民生检察热线,接受咨询、举报、控告和申诉。

    (三)建立五项机制。一是建立检察听证机制。在申诉、赔偿、重大疑难信访等案件办理中邀请听证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检察见证机制。在职务犯罪审讯、搜查、扣押以及出庭公诉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邀请见证员公开见证、评议。已邀请见证员公开见证出庭公诉2次。三是健全公开答复制度。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拟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服原处理决定的申诉、信访案件,主动公开答复,听取意见建议,释法说理,争取认同。对李某不服不立案申诉一案中,邀请人大代表、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与进行了公开答复,李某对于答复表示满意。四是健全检察说理制度。加强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维持原处理决定案件的书面说理,向诉讼参与人和相关执法单位就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进行论证说明。五是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普通刑事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对2件拟不起诉的普通刑事案件进行了监督。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阳光便民渠道广

    (一)丰富传统公开载体。一是设立“阳光检务”大厅,在检察办公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电视显示屏、宣传展板,公布公开相关内容,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设立“阳光检务”联系点,在重点乡镇、社区设立巡回检察工作站,公布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及联络方式。三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围绕执法深度公开主题邀请代表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等深入了解、直接感受执法深度公开。四是制作“阳光检务”联系卡,将执法深度公开的基本情况、检民互动交流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已发放“阳关检务”联系卡1200余张。

    (二)注重运用新兴媒介。借助新兴媒体,探索新方式,促进提升执法深度公开知晓度。一是建立“网上检察院”,依托门户网站实行检务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指引、网上发布,让网民在网上享受一站式服务。二是建立“网上预告栏”,依托检察微博和微信,提前发布检察听证、见证、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检务活动的公告,让更多的网民能够直接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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