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加强林业执法监督,近日,苍溪县检察院院与县林业和园林局经调研、磋商,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县域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和园林局在林业资源保护中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定建立林业资源保护执法联络员协调制度、突发林业资源事件通报机制、林业资源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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