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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检察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17  来源:本站  点击量: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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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剑阁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律师座谈会,就如何充分发挥案管办监控服务职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保障人权、促进检察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听取律师意见。剑阁县剑州律师事务所、智力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等单位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剑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祖波组织学习了《邓川检察长在省检察官、律师恳谈会上的讲话》和《邓川检察长在省院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通过学习,深化双方对彼此角色、作用、关系的认识,同时表明该院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寻求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的积极诚恳态度。该院案管办主任赵锦普在会上总结了案管办成立一年多来在律师接待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存在的不足。

  律师界代表对过去一年来剑阁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律师接待工作给予了一致高度评价,对该院召开此次座谈会的做法表示赞赏,并就下一阶段案管部门律师接待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建议《辩护人查阅案卷管理制度》制度上墙;二是建议探索开通律师业务网上预约服务;三是建议简化律师阅卷程序,取消非必要的“领导签字”程序环节;四是建议允许律师自带U盘拷贝电子卷宗材料;五是建议自案管部门收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材料至具体承办人阅卷前这一段时间应允许律师先行阅卷;六是建议尽快制定自侦案件嫌疑人会见制度并上墙。

  与会律师代表还就特殊犯罪嫌疑人(如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经济困难等,且未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问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我院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特殊犯罪嫌疑人信息共享机制,便于案管部门及时清楚掌握特殊犯罪嫌疑人情况;二是建议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案管部门的长效沟通机制,便于案管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特殊犯罪嫌疑人辩护。

  剑阁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永成用“三多三少”概括了案管办成立以来对检律关系的改变,一是“制约少了、便利多了”,二是“分歧少了、共识多了”,三是“排斥少了、保护多了”。同时,他还对在座律师代表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自高自身职业素养,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依法执业,以此获取检察机关的充分信任,塑造律师队伍优良形象。

  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范祖波副检察长代表该院一一作了答复:一是“制度上墙”可立即安排落实;二是积极探索开通律师业务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三是除特殊案件按规定需领导签字外的案件皆可直接到案管办阅卷;四是分级保护系统建设不允许律师自带U盘拷贝电子卷宗材料,律师阅卷室设有阅卷电脑和打印机;五是自案管部门收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材料至具体承办人阅卷前这一段时间律师可以先行阅卷;六是将尽快制定自侦案件嫌疑人会见制度并上墙。

  最后,该院与参会单位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即将座谈会常态化,双方共同积极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常态机制,真正实现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正常交流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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