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刘宝奇1987年8月大学毕业分配至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长期从事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2007年被遴选到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主要负责办理死刑二审案件。2013年7月30日,刘宝奇赴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出席两起死刑二审案件法庭支持公诉工作,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倒在公诉席上,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8岁。从检26年来,刘宝奇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先后办理批捕、公诉、死刑、二审案件1200多件,无一差错。
高检院号召,全体检察人员要学习刘宝奇忠诚党的事业,坚定理想信念的政治本色;为民执法、无怨无悔的公仆情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忠实履职的职业素养;勇于担当、冲锋在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献身精神;淡泊名利、清廉如水的高尚情操。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学习刘宝奇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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