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昭化片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9  来源:本站  点击量:19169  
分享: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区级各部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经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昭化镇(区人民检察院昭化检察室)建立昭化片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以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的,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针对职务犯罪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全面树立国家公职人员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加快建成宜业宜居幸福昭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制度保障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协调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任组长,昭化镇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民检察院、昭化、红岩、朝阳、沙坝、大朝乡(镇)工作人员组成。区人民检察院和昭化镇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并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1共同商定并实施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设事宜;2商定并实施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计划,审定教育内容,并对教育效果负责;3召开联席会议;4协调解决其他相关事宜。

三、教育对象

以昭化、红岩、朝阳、沙坝、大朝五个乡镇的乡镇干部、村组干部为教育重点,适时扩大到全区其它乡镇和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结合纪检、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洁从政规定,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履行职务。

四、教育方式

(一)强化预防咨询。通过受理日常咨询、临场咨询等方式,来指明预防重点,防范犯罪风险,传播预防知识,细化预防措施,提高乡镇、村组干部和人民群众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预防宣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要适时邀请区纪检、司法部门同志为片区干部宣讲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协调联系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镇、村社作现场宣讲,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知晓度。

(三)强化预防谈话教育。在教育基地设置专门的预防谈话室,针对发案单位或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受到举报的个人;检察长认为有必要进行预防谈话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预防约谈,切实做到早打预防针、早敲警钟、早提醒早告诫,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保护基层干部。

(四)强化反腐倡廉成果展。在教育基地建立不少于30平方米的警示教育展览厅,制作本辖区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展板,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彰显反腐败的决心,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

(五)强化预防培训。建立警示教育活动登记制度,记载相关单位参加警示教育的时间、内容、人员、活动方式等。分批次组织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以及重点岗位的乡镇、村组干部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提高参训干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妥善控制处置的能力;综合分析职务犯罪原因,提出有效对策的能力;提高法治素养,防患未然的能力。形成自觉预防、共同预防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拓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功能,在本辖区内的重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比选等过程中,提供相关公司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把好工程建设入口关,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广元市昭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13918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昭化区元坝镇长滩河路中段20号      电话:0839-08398722484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