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公示公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6-02-1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6-01-20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5-12-24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公示   2025-11-27      ·广元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2025-10-2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布四川省执行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13-07-02  来源:  点击量:6543  
分享: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或者牧区偷牛盗马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该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