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利州区检察院依法对仝瑞某、高作某、高春某、于某、陆天某、吴某6名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保健品”为名专骗老年人的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果玉某(另案处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丽景花园小区内租赁房屋,组织被告人仝瑞某、高作某等人冒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全国各地老年人拨打电话,谎称老年人曾经购买的保健品是假保健品,销售保健品的公司和销售人员被查获,现需向被骗群众进行返款,后以律师费、个人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名义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利用上述方式,该诈骗团伙先后对老年被害人刘某某、黄某某、李某某等12人实施诈骗,共骗取人民币27万元。

据此,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仝瑞某、高作某、高春某、于某、陆天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利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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