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苍溪县检察院“执检之窗”平台收到了在押人员曹某律师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经审查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

2018年6月,曹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苍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苍溪县看守所,目前案件处于侦查环节。该院执检局在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及时会同该案侦查人员、律师前往曹某居住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曹某早年离异,家有70多岁的老母和17岁的儿子曹某某,其母患肺气肿、冠心病,无生活来源,常年在道观内吃斋念佛,曹某某小时患脑膜炎导致智力低于同龄人,有自闭倾向,不愿与人交流,无生活能力,是个“傻娃”。办案人员在曹某某居住的出租屋看到,曹某某蓬头垢面,生活品随意堆放,房间凌乱,空气浑浊;其亲戚、邻居反映,曹某某自其父被抓获后,十天半月不出门,吃饭有上顿没下顿,全靠亲戚接济,生活无法自理。
针对调查情况,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律师进行了座谈,共同评估曹某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并达成一致意见:曹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证据已全部固定,加之曹某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之前并无违法犯罪经历,畏罪潜逃的可能性较小,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案情,能够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7月31日,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天就为曹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将其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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