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统安排署,利州区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 抓思想认识,迅速行动部署落实。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利州区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2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诉科,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诉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了1名干警为联络员,负责与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衔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斗争氛围。利州区院以办公楼前法治文化广场为阵地,积极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利用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扫黑除恶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与荣山镇红旗村结对帮扶过程中,利用农民夜校广泛宣传讲解打击农村村霸、宗族势力专项斗争精神,在深入开展扶贫攻坚的同时,切实有效拓宽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来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斗争氛围。
三、抓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内部各部门之间加强协作,要求各部门在工作中认真梳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涉及到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办理时,全院紧密协作配合快速,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分节假日,有案即办。尤其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案件时,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类案件,提起公诉时同步报送市院。目前,已报送线索4条。二是在外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配合,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依据职能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涉及罪名、办案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形成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快速通道。
四、抓案件办理,从快从严打击。利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理,充分运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侦查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依法规范、从重从快办理案件。先后对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宏义堂、代陵林2起黑恶势力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共计批准逮捕16名犯罪嫌疑人,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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