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元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齐鸿,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红梅,市院民行处全体成员,各县区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既是一个工作会,又是一个培训会。会上,市院民行处副处长徐晖从“公共利益与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基本问题”三个方面,对公益诉讼的概念、发展、实际操作进行了系统的讲解。杨红梅副检察长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陈齐鸿检察长强调:“通过检察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也有利于改善社会治理结构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更有利于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他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服务保障意识,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为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建成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重点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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