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全家渡过了难关。”日前,当事人廖某的家人来到苍溪县检察院,将书写有“司法救助惠民生 扶弱济贫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办案人员手中并连声道谢。
2018年1月13日,当事人廖某在苍溪县城玄武路佳运粮油厂外横过马路时被何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当事人廖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3月20日,廖某的家人向苍溪县检察院提起司法救助申请。
经审查,当事人廖某一家情况非常特殊,全家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廖某的老伴身患癌症,子女也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这次事故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得知这些情况后,该院控申科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救助事宜,最终决定对当事人廖某进行10000元的司法救助,帮助一家人渡过了难关。
据悉,近年来,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先后与县民政局、扶贫移民局会签出台了《关于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对深度贫困群众和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力度。同时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回访实施办法》,及时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司法救助效果,切实推进问题解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止了基层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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