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6月26日,广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国勤、侦监处处长侯波、公诉处处长张凯德一行到利州区检察院督导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利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萍,以及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邓国勤副检察长一行首先听取了利州区检察院对代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内卷材料。随后,侯波、张凯德两位处长分别就该案定性、证据方面提出要围绕“涉黑”案件“四个特征”,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建议,并要求严格落实市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
最后,邓国勤副检察长对利州区检察院 “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指示:一要加强领导。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二要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密切联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排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三要精准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不拔高、不降格,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四是加强宣传。对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工作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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