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齐鸿)
“服务人民,提升服务效能”是全省政法机关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这一任务,关键是要从认识上解决思想问题,从能力上解决水平问题,从行为上解决规范问题。
一、从政权性质上把握服务人民要求,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党的宗旨,又是宪法法律对我们的行为指引,更是保障我们党长治久安,人民享有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法宝。我们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
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是从权力的来源看,坚持为民服务是宪法法律根本要求。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人民性是我们的根本属性,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信任,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二是从党的宗旨来看,坚持为民服务是内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党取得革命胜利和改革开放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是党一切力量的源泉。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这些重要论断,无一不展示了不论时代如何变化,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从未改变。这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还是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三是从党的长治久安来看,坚持为民服务是现实需要。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根基。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深情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执政为民的信念,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贯穿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全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从素质能力上适应服务人民要求,提升执法为民的服务效能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需要有为民办事的追求和决心,还需要会办事、能办成事的工作能力。如果不倾听群众心声,不了解群众疾苦,不掌握群众语言,不提高工作能力,就不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也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更谈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大兴学习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同时,改进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争取把难事办成、把好事办好,做到办事而不添堵,帮忙而不添乱。一是要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能力。要本着“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和典型案例选编,采取以考逼学、以赛比学、以干促学等方式,推行读书心得同分享、办案实务共探讨、认识分析常辩论,针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和不同年龄层次干警分片分类施策教育,加强实战训练,培养各业务条线的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和业务专家。二是要提高综合工作能力。要秉承司法办案能力与综合能力同步发展的工作理念,打破部门狭隘主义,搭建综合与业务,综合与综合、业务与业务部门人员交流锻炼平台,采取跟班学习、承担单项工作、参与共同工作等方式,拓宽干警眼界,增强宏观思维,进一步增强综合工作能力。三是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安排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案管部门轮岗学习,深入乡镇村社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等方式,多渠道了解熟悉群众,掌握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四是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注重细节,养成优秀的职业习惯、工作习惯、语言习惯、行为习惯,正确对待权利、地位和利益的诱惑,正确区分公益和私利、大局与局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及时处理纷繁复杂的日常事务,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从制度机制上体现服务人民要求,构建执法为民的行为规范
着眼提高司法公信,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拓宽群众监督司法的途径,完善司法服务群众的信息反馈机制,狠抓纪律作风,促进司法办案严谨规范。一是要健全群众意见表达机制。建立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健全“信、访、网、电、视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推行“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进一步规范控申接待、案件管理、派驻基层检察室等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二是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途径。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执法办案、案件质量评查,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列席检委会等方式,走近检察了解检察,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完善服务群众信息反馈机制。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和矛盾调处等工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急切关心的案件事件,建立良好的检察公共关系。四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制度比喻成笼子,意在强调制度之笼对权力,尤其是一切滥用的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从严治长”新要求,创新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建立纵横相交、点线相连、全面覆盖的思想政治工作“网格”格局,加强作风教育和服务群众等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起“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检规定,保证廉洁高效公正文明执法,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五是逗硬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主要是责任意识缺乏。要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制度落实不彻底的要勒令整改,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制度的,要坚决进行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群众是司法工作最有力的推进器,只有将检察工作与群众需求紧密联系,我们才能实现自身价值,保障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只有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严和实的精神态度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时刻检视自己,才能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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