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今年以来,为有效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青川县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加强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监督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加强办案引导和说理,规范补充侦查行为,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对青川县院报送的工作经验《青川县院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取得成效》作出批示。
张树壮同志批示: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增强退查的针对性和说理性,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青川县院就此积极探索值得肯定。望进一步实践完善,争取为全省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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