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青川县院依法支持七旬老人刘中会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名成年子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据调查,老人刘某某与丈夫育有一子两女,均已成家立业,家庭情况较好。丈夫去世后,刘某某一直独居,生活困难,虽然享受农村低保,但三子女对刘中会赡养问题相互推诿,村、镇干部数次调解无效。2016年7月,刘某某因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三子女均不愿意对母亲承担赡养义务。经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再次调解无效后,刘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向青川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青川县院及时进行审查,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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