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展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军通过南充市蓬安县院递交异地阅卷申请,经朝天区院案管办审核并成功移送案件电子卷宗材料。
律师唐军在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通过“四川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申请/审核系统”发送至朝天区院申请异地阅卷,经审核无误后,朝天区院案管办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相关流程办理登记手续,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PDF导出该案电子卷宗,并通过该系统上传已导出的全部电子卷宗。随后,分别联系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和该律师,确认该案电子卷宗已成功移送,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圆满完成。
律师异地阅卷业务的成功运行,较好的解决了执业律师异地阅卷难的问题,减少了律师往返负累,缩短了阅卷时间,为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和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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