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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院三项举措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8  来源:本站  点击量: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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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苍溪县院积极探索建立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个案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在建立常态定期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上迈出了扎实的一步。截止目前,该院已按每月抽查各部门已办结案件5件的要求完成定期评查案件30件,对2015年度不起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1次,特定种类案件个案评查3件。

        一、依托电子卷宗构建案件评查新模式

      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后,该院积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充分发挥电子卷宗作用,实现了电子卷宗与案件评查的对接,构建高效、精准的案件评查新模式。为改变传统评查依托纸质卷宗,卷宗交接程序繁琐、评查周期长、耗费时间长的问题,该院案管部门转变工作思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电子卷宗模块积极探索网上评查。在对2016年度上半年已结案件质量定期评查中,该院即运用统一业务系统查看承办人的审查结论报告、起诉书、查阅侦查电子卷宗,提高了评查效率,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承办人办案工作的干扰。

        二、“两个转变”促案件评查提质增效

      为提高案件评查的质效,该院转变评查重心和评查要求,力争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从轻微瑕疵向重大失误转变。该院总结以往案件评查工作经验,将评查重心从一些不影响案件整体评价的轻微瑕疵向案件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失误转变,如没有履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违反规定处理扣押的涉案款物等违反刑诉规则或执法规范中的一些硬性规定方面,坚决防止执法中出现无法挽回的硬伤。二是从一般程序问题向实体质量问题转变。为解决案件评查中实体问题不易发现的问题,该院通过案例讨论、参与案件办理、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案件评查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严格的三书比对及时发现案件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将案件评查引向深入。

        三、注重督促整改,放大评查工作的有效性

      案件评查工作发现问题是前提,落实整改是关键。针对以往案件评查工作中查出问题后,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而其落实整改不力的情况,该院努力做好案件评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跟踪落实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对文书不规范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案管部门汇总后,将经常出错的文书的规范格式及制作标准发往各业务部门内勤邮箱,供各承办人学习;对容易忽视的程序问题,如听取辩护人意见、不起诉的公开宣布等,案管部门汇总后向分管业务部门领导专题报告,以期引起高度重视。对较为典型的实体问题,如自首的认定、罪名的认定、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等直接向检察长或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报告,以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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