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连日来,四川省青川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开展救助。
走访中,该院核实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董某在木鱼镇“杨红茶楼”因纠纷,用事先藏好的水果刀将救助对象王XX捅伤,造成王XX右侧肝脏受伤,需住院治疗。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董某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且住院费用40000元均是受害人自己借的,王清强因肝脏受伤失去劳动能力,家中还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贷款尚未还清,后续治疗费用无果,这些问题导致王XX一家生活十分困难。
另一救助对象何XX因交通事故,造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第一次治疗花去医疗费用43000元,未痊愈,正等待下次治疗,而肇事者高某仅赔偿了40000元后再无力赔偿,何XX老两口无其他经济收入,再加体弱多病,生活特别困难。目前,后续治疗的医药费何学会老两口也只能四处筹钱支付。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7月23日,青川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王德清带队专程将司法救助金3000元送到木鱼镇王XX的手中。接过救助金,王XX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以后我病好了,能劳动了,我会努力工作,尽快让我们全家走出困境,用我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
当干警们得知何XX准备进行第二次手术治疗时,立即驱车赶往关庄镇,将3000元救助金送到了急需用钱的何XX的丈夫手中,并祝福何学会早日康复。
今年以来,该院已向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000元,并通过失管未成年人救助金专户,向青溪镇失管未成年人李某发放救助金2700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接下来,该院还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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