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苍溪县院在办理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时发现,县城A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此,苍溪县院向负责管理网吧经营活动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涉嫌违法经营到A网吧进行查处,并针对此类情况对县城内的网吧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宣传指导,切实规范本地区网吧行业的经营行为。
县文广新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从苍溪县院调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对A网吧法定代表人杨某的调查,认定A网吧确实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经营事实,遂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六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县文广新局还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网吧行业协会的指导,切实维护苍溪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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