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柏延林一行赴广元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柏延林组长一行先后前往广元市院、朝天区院、苍溪县院,实地了解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两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柏延林组长对广元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县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措施有力,扎实有序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柏延林组长指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和“三个结合”。要始终把握“提高认识”这个根本,要始终抓住“问题导向”这个关键,要始终贯彻“从严要求”这个原则,要始终坚持“务求实效”这个标准。同时,坚持做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与履行检察职责、提高队伍素质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机结合。
针对下一步工作,柏延林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把问题查找全”。广元市两级院要在突出三个重点整治环节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按照省院要求,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找准、找全。二是务必“把原因分析透”。针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要从司法理念、制度机制、司法作风、司法纪律等方面,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方位自评亮丑。三是力求“把根源剖析深”。要站在深层次角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根源,力求从源头上根治不规范司法行为。四是切实“把整改抓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要从现在做起,从手中办理的案件抓起,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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