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
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
庞绍卫同志挂职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挂职时间一年,从2014年11月起计算,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4年12月1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