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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区委第七轮第四联动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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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和区委联动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22日,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巡察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组长林丽主持召开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林丽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对此轮联动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副组长金廷福及全体专员、区纪委监委第一综合监督检查组组长杨国强、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和退休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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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通过巡察,助力区检察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开创昭化司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领会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围绕区检察院职能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围绕“四个聚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三要坚持同题共答,全力支持巡察组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本次巡察工作,是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和区检察院共同的政治责任,区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和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表示,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我院开展巡察,是对我院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对检察工作的“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区委对我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关心与爱护。一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部署;二要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好这次巡察工作;三要正视问题,抓实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四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

据悉,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将在区检察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10月22日—11月21日),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信访电话13541459813,每天受理时间为9:00—18:00,接访室设在巡察组驻地办公室;意见箱设置在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左侧;启用四川“码上巡”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根据巡察有关制度规定,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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