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苍溪县院开展对公安机关监管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检察监督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督促公安机关正式启用了统一规范的《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通知书》和《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进一步提升了监管工作执法水平。
今年以来,苍溪县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对公安机关负责监管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监督检察中发现,该县现有剥夺政治权利罪犯29人,1月至6月期满恢复政治权利7人,但在执行期满后,部分派出所未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恢复政治权利职责,该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强监外执行工作力度,增加干警履职意识,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由县公安局制作统一规范的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告知书,以便依法履行监外执行工作职责。
公安机关对我院的整改建议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专题会,确定专人进行落实整改;二是向全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人员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局各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清理核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要逐人建档,个个见面,做到不漏管、不脱管,不失控。三是制作了统一的《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通知书》和《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两种法律文书》,自2014年6月20日起在全县各派出所开始正式启用。
通过近两个月的专项工作,我县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目前底数清,情况明,一人一档,真正做到了依法监管和规范监管,进一步提升了监管工作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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